野生动物清点保全证据公证案
野生动物清点保全证据公证案
【基本案情】
2020年岁末年初的一场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在寻找疫源过程中,果子狸、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进入公众视野,引发了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深刻反思。2020年2月24日,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随着野生动物“禁食令”的出台,相当数量的合规野生动物养殖户面临着存量无法消化、补偿一时难以到位、转产转业难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苍南某蛇类养殖户存栏蛇类有8000多条,每天的养殖费用支出就需要2000-3000元。为了切实解决养殖户的这一困境,尽快对县域内的养殖野生动物进行处置,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找到苍南县公证处,申请对县内域内养殖户所养殖的野生动物进行清点,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苍南县公证处接到申请后,认真听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县域内合法养殖户情况的介绍,并前往其中一家养殖户实地考察了解。在大致掌握了养殖户养殖的基本情况后,苍南县公证处提出要办理好此次的保全证据公证,需要先解决的几个问题:1.野生动物认定问题。公证员不是动物专家,无法认定养殖场所养殖的各类动物是否属于野生动物,属于什么品种?2.这些养殖户是否合法养殖问题。根据规定,补偿对象仅限合法的养殖户。如何认定该养殖户及养殖户对该需要清点的野生动物是合法养殖的?3.这些野生动物都是活体,特别是小麂、河麂等动物体非常灵敏,清点过程中极易受惊吓到处乱窜,如何保证不重复或遗漏清点?4.清点后野生动物将如何进行处置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公证处建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野生动物专家到现场进行清点前确认。经沟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了温州绿眼睛动物保护组织的负责人和县畜牧中心工作人员对野生动物进行鉴别确认。
针对问题二,公证处调阅了原林业局卷宗内关于同意养殖户的养殖野生动物的批文材料。
针对问题三,公证处建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前联系养殖户,让养殖户提前对野生动物进行行动控制。
针对问题四,清点后的野生动物大部分由畜牧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一部由温州绿眼睛动物保护组织进行保护养殖,一部分转交温州动物园进行观赏养殖,一部分进行放生处理。
尽管已通知养殖户提前对动物进行控制,但一部分养殖户口对国家“禁食令”及野生动物处置补偿工作仍有不解且不主动开展清点处置工作,未及时对养殖动物进行有效控制。公证人员到场后主动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向养殖户就国家对野生动物“禁食令”政策和对养殖户相关的补偿工作进行了耐心的说明和解释,通过说明解释又是公证处公证员来进行清点保全公证,养殖户才真正放心开始对动物进行控制和清点。正值夏季七八月,在清点现场,公证人员顶着烈日,强忍着戴三个口罩也不能避免的恶臭,克服对野生动物恐惧,分别对各养殖场内野生动物的清点、称重过程进行保全,一一记录、固定证据。此次清点工作持续了一个星期,涉及苍南县的灵溪、南宋、赤溪、霞关等乡镇的七家养殖户,涉及的野生动物有小麂、河麂、蓝孔雀、滑鼠蛇等,其中蛇类共20000多斤,其他野生动物共1200多只。清点完毕后,有关部门根据清点结果对养殖户、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补偿。
【案例评析】
在此次清点野生动物的过程,公证处的介入及时有效地固定了证据、预防了纠纷,给养殖户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有力地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为防控疫情、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护航、助力。
- 2022-01-14
- 2020-07-30
- 2020-04-15
- 2019-07-04